上星期某個假期的下午,獨個兒到了銅鑼灣閒逛,竟然與不見了足足十多年的舊女友碰面……….

跟她沒有見面十七年了。

當年大家也花了很大的氣力,才能走在一起。

她比我大七年,已經有一份不錯的工作。

我是個剛出社會的小伙子,甚麼也不懂,甚麼也不怕,因為當時最苦最慘的也濃縮了在短短數個月內經歷了。心中只知努力工作,多掙點錢,不要讓媽媽更辛苦;不要拖累了妹妹輟學。自己沒有書念也不打緊,不是每個人也可以念大學的。我是這樣麻醉自己的。

我早中晚三班也幹,早上八時工作至晚上十一時,每個月也是出雙份薪水的。為了能夠在月底也可以吃飯,我連早晨六時開始的派傳單及派糖果兼職也不放過(想在冬季為自己買件暖的大衣)。

我就是在這種環境及心情下跟她認識的。

她為了打發時間,每星期兩至三晚到我公司兼差。

見面時大家也只是點點頭,我也害羞的不敢抬頭正面看她。只將她奉為心中的女神。

她個子不高,有一頭長直髮,黑亮亮的,眼睛大大,鼻子高高,輪廓有點像混血兒,很吸引異性的。

她待人總是有點兒冷的,不少男同事也有向她追求,但總沒有結果,漸漸人家也將她視為只可遠觀的女神了。

最令人不敢相信的是,她最後竟然跟我走在一起(這其中的曲折,留待日後慢慢再寫了)。至今連我自己也不知道原因何在!

可惜這段感情維持了很短,最後我們也沒有說過了分手,情就這樣無疾而終了。從此,我跟她斷了聯繫也十多年了。心裡曾想過可能這生這世也許不會再碰面了。

居然,十七年後的一天,我們又再碰頭,地點是銅鑼灣的崇光書店。

老天對她很眷顧,沒有在她面上留有任何歲月痕跡,一點也不像四十歲的人。

可我卻滄桑了不少,人也發福了。

可喜的是,我們一照面就能夠認出對方了。

心裡有很多說話想講,但覺自己就像走在月球表面,重力驟然下降,人總覺是虛虛浮浮的。

她比我還老練,劈頭就問:「結婚了嗎?」

我只是笑笑點頭!

她聽了像有點生氣,也不示弱,舉起右手到我面前,讓我看她無名指上的鑽戒。

這時她向旁邊一招手,我看見一位十多歲的亭亭少女,向她喊:「媽,幹麼不走?沒時間了!」

我不禁啞然若失:她這十多年應該也活的不錯吧!也結了婚生了孩子!我總算鬆一口氣了。

她轉身向我道了別,也沒打算交換聯絡電話,我只好笑笑看著她離開。

她追著女兒喊:「念仁,等等媽媽呀!」

我聽了她女兒的名字,不禁如遭電殛!我名字當中也有個「仁」字。更遠在十多年前,她曾跟我戲謔過:如果我偷偷地為你生下兒女,定替他(她)取名『念仁』,意謂掛念你這個負心人,好讓你們父子(女)相認。」

這些話好像還是昨天才說的那樣。

她不知何時又折回來,面色很冷,嘴角微微掀動一下:「她不知道,你就是她的爸爸。畢竟十多年了。」

我當時只覺得她面帶慍色,雙眉緊顰,隱約透出了絲絲邪邪的氣色:「你沒有忘記那晚跟我睡了?!」說罷伸手向我胸口輕輕的搥了一記,再次轉身走開。

這次是真的走開了! 我心裡是這樣覺悟著的。

呆站在書店入口的我,背脊及腋窩也給冷汗濕透了,無力感更加嚴重,頭是昏昏的。

一個不見了十七年的舊情人,帶了個亭亭少女,說是我的女兒。我能如何反應呀?天!這不是真的。

我們只睡過一次,還真的只是一起睡而已,甚麼也沒幹過!那來這麼大的女兒呀?!

天!這不是真的!不要跟我太太說!這只是幻象而已!

 

 

1 Comment on 6 月 21st 2007

One Response to “十七年後的相認”

  1. Amy表示:

    呃……貌似的確很勁爆。

    記得我曾對自己,也對朋友說過,一個男人最有價值的,不是他已經有了多少金錢和資產,而是,他是否具備擁有這些的能力。換言之,就是一個真正有價值的男人,應該是個潛力股。不論經過何等的大風大浪,都能淡然,高峰,低谷,都能從容面對。所以,不論以前經歷過何等的苦難,其實都是上天為了歷練一個人,而給予的莫大的財富,我們都好好好感謝,懷著虔誠的心,好好面對生活。

    記得以前,我也曾說,以後孩子名字的某一個字裡面,要加上他的名字。但現在我不會這麼做了。過去的就是過去了,現在,我們是兄弟,無所不談的兄弟。某日結婚,他會是伴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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